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并將網絡游戲與網絡文學、網絡視聽等并列,首次寫入國家五年規劃建議。這一戰略部署絕非對個別文化行業的簡單點名或產業門類的機械羅列,而是站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對文化產業發展方向作出的深刻論斷。它深刻揭示了在數字文明新時代,我國文化產業正在經歷一場由技術革命驅動的結構性重塑。新型文化業態作為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的產物,已不再是傳統文化產業的邊緣補充,而是正在成長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新動能、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的主陣地、培育新質生產力的核心領域。深刻理解新型文化業態的生成邏輯、變革圖景與內在動力,對于我們把握未來五年乃至更長時期的文化發展主動權,具有極其重要的理論價值與實踐意義。
新型文化業態的本質與生成。什么是新型文化業態?一般來說,新型文化業態是指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推動下,高新科技與文化相互融合產生的新質生產力,包括互聯網文化創新娛樂平臺,新互聯網搜索服務,多媒體、直播、短視頻服務,游戲動漫新創造的新景觀、新高度,以及人工智能創建的與人類生活各個方面相聯系的包括具身機器人在內的新業態,元宇宙創造的虛擬世界景觀,數字出版軟件開發、數字技術的廣告服務、數字出版和互聯網其他信息服務等。
但如果僅將新型文化業態理解為傳統文化產品在互聯網平臺的簡單平移或數字化存儲,無疑是管窺蠡測,未能觸及問題的實質。從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視角審視,新型文化業態是數字技術、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興科技作為關鍵生產要素,深度介入文化產業鏈條的各個環節,與文化創意、旅游、體育、市場、商貿、制造業等實體領域發生“化學反應”乃至“基因重組”后,跨界融合所形成的全新產業組織形態與價值創造模式。它是新質生產力在文化領域的集中表達,標志著文化生產方式從“作坊式”“工業化”向“數字化”“智能化”的根本性跨越。
新型文化業態的生成,遵循著技術賦能、跨界融合與需求導向的三重邏輯。首先,技術邏輯是其生成的物理基礎。近年來,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5G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突破性進展,使得文化內容的生產、傳播與消費突破了物理時空的硬約束。在這一過程中,數據不再僅僅是信息的載體,而是轉化為新的生產要素;算力不再僅僅是后臺支撐,而是轉化為直接的生產力;技術不再僅僅是輔助工具,而是直接參與文化內容的生成與定義之中,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文化的本體論特征,使得虛擬與現實的界限在文化體驗中逐漸消融。
其次,融合邏輯是其生成的形態特征。傳統文化業態往往行業壁壘顯著,出版、影視、演藝涇渭分明。而新型文化業態的核心在于“界限消融”與“生態共生”。網絡文學可以瞬間轉化為微短劇,進而衍生為網絡游戲和文旅打卡地,這種“文學+影視+游戲+文旅”的鏈式反應,使得文化產業鏈條被極度拉長且網狀化,形成了多業態共生、多場景互聯的生態系統。這種融合不僅發生在文化產業內部,更溢出到實體經濟領域,賦予制造業、服務業以文化內涵,實現了從單一產品到綜合場景的躍遷。最近,國家層面出臺的文件中提出加快場景培育和開放,并系統部署22類重點場景,牽引不同行業大跨步升級換代。
最后,需求邏輯是其生成的價值導向。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從物質層面延伸至更高的精神層面,對文化產品的需求呈現出個性化、互動化、沉浸化、體驗化的新特點。新型文化業態正是精準捕捉并回應這種情緒價值的社會心理需求,通過技術手段提供前所未有的文化體驗。它不再是單向的“給予”,而是雙向的“奔赴”,在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時,也反向重塑了文化生產的流程與標準。
對傳統文化產品生產與消費模式的系統性重塑。新型文化業態的崛起,絕非簡單的增量改革,而是對傳統文化工業體系的一次全方位、全鏈條的系統性重塑。它徹底改變了文化產品的生產關系與消費模式,推動文化產業從資源依賴型向創新驅動型轉變,引發了一場深刻的范式革命,即激發起全民族創新創造的無窮活力,發展出強大的思想引領力、精神凝聚力、價值感召力、國際影響力。
在生產端,新型文化業態正在推動文化生產從“精英中心”向“人機共創”與“大眾參與”轉變。傳統文化生產往往遵循“精英創意—工業化制作—單向傳播”的線性模式,門檻高、周期長、風險大。而以網絡文學、短視頻、網絡游戲等為代表的新業態,極大地降低了創作門檻,賦能個體創作者,形成用戶生成內容(UGC)與專業生產內容(PGC)并駕齊驅的繁榮局面,創造出《黑神話:悟空》《哪吒》《原神》等一批優秀的作品。更為關鍵的是,人工智能技術的深度應用引發了生產力的質變。生成式人工智能使得劇本創作、視頻剪輯、特效制作的邊際成本趨近于零,文化生產正在進入“人機協作”“腦機協同”的新紀元。此外,數據驅動的生產決策取代了傳統的經驗判斷。通過對海量用戶行為數據的分析,創作者和平臺能夠精準描繪用戶畫像,預測市場偏好,實現從“我以此教化你”到“我以此服務你”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極大提升了文化生產的效率與成功率,有效規避了傳統文化投資的盲目性。
在消費端,新型文化業態正在終結單一的“觀眾”概念,取而代之的是“用戶”和“體驗者”,推動文化消費從“被動觀看”向“沉浸體驗”與“情感共振”升級。借助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全息投影等技術,文化消費不再是隔岸觀火式的欣賞,而是身臨其境的參與。從“數字敦煌”的穿越體驗到各類沉浸式演藝空間的興起,消費者通過“身體在場”或“虛擬身體在場”,直接進入文化場景內部,獲得前所未有的感官沖擊與心理滿足。同時,適應現代社會的快節奏,碎片化與高頻化成為消費新常態。微短劇的爆發式增長正是這一趨勢的縮影,它利用公眾的零碎時間,通過高密度的敘事節奏提供即時的娛樂體驗。更重要的是,新型文化業態賦予了文化消費極強的社交屬性與情感價值。年輕一代在“劇本殺”中尋找社交連接,在網絡游戲中尋找團隊歸屬,在虛擬社區中尋找文化認同。從蜜雪冰城開啟,此后潮玩經濟、盲盒經濟、“谷子經濟”、包掛經濟、卡牌經濟、票根經濟等經濟新名詞的涌現,展示了文化消費已不僅僅是獲取信息或娛樂,更成為調節社會心態、釋放情緒壓力以及滿足多年齡、多層次、多面向的不同精神需求。構建優化的社群關系,成為加速釋放消費潛力的重要場域,構建了一個發展的新格局。
新型文化業態蓬勃發展的內在動力機制。當前,我國新型文化業態之所以呈現爆發式增長態勢,并成為全球數字文化產業的重要一極,其背后有著深刻的內在動力機制。這是技術迭代、市場演進、全球競爭、制度供給與文化自覺共同作用的結果。
科技革命的持續深化是其發展的核心引擎。每一次傳播技術革命都會帶來文化業態的顛覆與重構。當前,我們正處于從移動互聯網向智能互聯網演進的關鍵節點。算力的指數級提升、算法的持續優化、網絡傳輸速度的飛躍,直接決定了云游戲、元宇宙、超高清視頻等高帶寬、高算力需求業態的生死存亡。技術創新不僅拓展了文化表現的邊界,更不斷創造出新的消費場景與商業模式。人工智能從感知智能向認知智能的進化,將進一步賦予文化產品以“智慧”,使得個性化定制、智能交互成為可能,這將為新型文化業態的持續迭代提供不竭的動力源泉。
龐大的內需市場與人口結構的代際更替是其發展的根本支撐。我國擁有全球規模最大、最具活力的數字文化消費群體。特別是以“Z世代”為代表的年輕群體,作為網絡原住民,他們的審美趣味、消費習慣與價值取向直接定義了未來的文化市場。他們對國潮文化的自信、對二次元文化的熱愛、對互動敘事的偏好,直接催生了相關產業鏈的爆發。同時,在高競爭、快節奏的社會環境下,大眾對于情緒價值的渴求日益強烈。新型文化業態因其具有的互動性、陪伴性與解壓功能,成為社會心態的“穩壓器”與“調節閥”。這種源自億萬民眾深層心理需求的市場力量,是任何行政指令都無法替代的內生動力。
全球文化競爭的加劇是其發展的外部推力。在國際地緣政治復雜多變的背景下,文化軟實力成為大國博弈的重要領域。新型文化業態因其天然的跨國界、跨語言、跨文化傳播優勢,成為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的最佳載體。面對西方發達國家在數字文化領域的先發優勢,我國必須加快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型文化業態,搶占數字文化規則制定權和國際話語權。這種緊迫的外部競爭壓力,倒逼國內文化企業不斷提升技術水平與內容質量,加速了產業的升級換代。
政策紅利的持續釋放與制度創新的不斷深化是其發展的重要保障。從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到“十五五”規劃建議明確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始終為行業發展指明方向。將網絡游戲等納入國家五年發展規劃,表明了國家對其文化價值與經濟潛力的雙重認可,標志著行業進入了規范發展、良性競爭的新階段。各級政府在數字經濟、知識產權保護、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等方面的政策組合拳,有效掃清了新業態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了經營主體的創新活力。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文化業態發展路徑。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機遇與挑戰,促進新型文化業態高質量發展,必須處理好技術與內容、速度與質量、發展與安全的關系,構建良性循環的產業生態。
堅持內容為王,以“文化主體性”駕馭“技術工具性”。技術再先進,也只是載體與手段,新型文化業態的生命力終究在于內容的思想性與藝術性。我們要避免陷入“技術決定論”的誤區,防止算法推薦導致的“信息繭房”與審美降級。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這座富礦,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如《黑神話:悟空》之于西游文化、《唐宮夜宴》之于唐文化。一系列成功案例證明,只有當最先進的數字技術服務于最優質的中國文化表達時,新型文化業態才能具備穿透人心的力量,才能在文化激蕩中站穩腳跟。
深化數實融合,打造全鏈條、全場景的產業生態。要打破虛擬與現實的壁壘,推動“文化+”向縱深發展。鼓勵網絡文學、動漫、游戲等數字文化產業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賦能文旅、制造、商貿等傳統行業。通過“跟著微短劇去旅行”、電競城市賽等創新項目,將線上的巨大“流量”轉化為線下的現實“留量”,實現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相互賦能、共同繁榮。同時,需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產業生態,既應支持平臺型企業做大做強,參與國際競爭,又需扶持專精特新的中小微文化科技企業,保持產業創新的多樣性與活力,形成“熱帶雨林式”的產業生態群落。
完善治理體系,實現活力與秩序的辯證統一。新型文化業態具有迭代快、滲透強、跨界廣的特點,傳統的監管模式往往滯后于產業實踐。促進其發展,需要建立適應新業態特點的敏捷治理機制,既要包容審慎,給予新技術、新模式充分的試錯空間;又要堅守底線,嚴厲打擊侵權盜版、算法歧視、不良內容傳播等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要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建立健全防沉迷機制。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提升治理效能,實現從被動監管向主動治理、敏捷治理轉變,確保新型文化業態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強化要素保障,夯實產業發展的根基。新型文化業態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應加快培養既懂藝術創作又懂數字技術的復合型人才,打破學科專業壁壘,深化產教融合。同時,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針對數字文化產品易復制、易篡改的特點,探索利用區塊鏈等技術建立確權與交易機制,保護創作者的合法權益,激發全社會的創新創造活力。此外,還應關注區域協調發展,通過數字基礎設施的普惠性建設,縮小“數字鴻溝”,讓新型文化業態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
強化國際傳播,推動中華文化成規模出海。新型文化業態具有天然的跨文化傳播優勢與低語言折扣率。網絡游戲、網絡影視劇、網絡文學已成為中國文化出海的“新三樣”。我們要利用好這一優勢,支持具有競爭力的數字文化企業在海外布局本土化運營平臺,用世界聽得懂的語言、愿意接受的方式講好中國故事。從單純的產品出口向標準輸出、平臺出海轉變,提升中國文化在全球數字文化版圖中的話語權與影響力,讓新型文化業態成為展示中國形象、傳播中國聲音的亮麗名片。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新型文化業態的蓬勃興起,是科技理性與人文精神交匯的產物,也是中國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必然投射。站在“十五五”即將開啟的歷史新起點,我們應當深刻認識到,發展新型文化業態,不僅是做大文化產業蛋糕的經濟賬,更是關乎文化安全、社會心態塑造以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賬和戰略賬。只有準確把握其生成邏輯、順應變革趨勢、激活內在動力,我們才能在數字文明的浪潮中,繪就中國式現代化文化繁榮的壯麗圖景。
作者:金元浦(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所長)
責任編輯:賀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