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安慶市委批準,安慶市紀委監委對安慶市迎江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王貴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貴飛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旅游安排;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對迎江區水體污染治理不到位等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企業和個人在項目引薦、項目承接、資金撥付、竣工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貴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安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貴飛開除黨籍處分;由安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安慶市迎江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安慶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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