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這根“針”,本應是穿引政策、縫合民生的“繡花針”,卻往往被層層疊疊的形式主義“繭房”緊緊纏繞、動彈不得。當駐村書記的深夜燈火,照亮的是表格而非鄉親的泥濘小路;當“小巷總理”的指尖,在鍵盤上敲擊“打卡”而非丈量街巷的煙火……這堆積如山的“痕跡”,早已不是工作的注腳,而是對實干與實績無聲的蠶食。前段時間,中辦、國辦利刃出鞘,《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再次直指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沉疴,從上至下撕碎留痕主義的“遮羞布”,讓實績的豐碑在基層拔地而起。
這張名為“留痕主義”的巨網,盤根錯節、毒害不淺:其一,“紙山壓脊”。“紅頭”文件被嚴控?無妨!“紅頭”變“白頭”、正式改便箋、多文合一涌向基層,文牘之海淹沒實干之舟。其二,“夜會不休”。“傳達不過夜”的“政治速度”,催生出“夜會不休”的荒誕。深更半夜,燈火通明,口號震天,看似高效,實則內容空洞。其三,“唯痕不可”。考核這根指揮棒,在一些地方扭曲成“唯痕跡論”的“索命繩”。在重“痕”輕“績”的魔咒下,基層干部深陷文山會海、報表迎檢的泥沼,更有層層加碼的“責任狀”如泰山壓頂。
病根何在?“痕跡主義”是治理惰性與權責倒錯的畸形怪胎。從思想深處,一些“甩手掌柜”將“屬地管理”異化為“屬地全責”,把本該自身扛起的千斤重擔,巧妙地用“痕跡”的包裝紙一裹,便“精準投送”給基層。在制度層面,扭曲的考核體系奉“痕跡”為圭臬,這失真的標尺因“易操作”而大行其道,無形中鼓勵了形式上的繁復表演,掩蓋了實質工作的蒼白無力。更深層的是治理理念的“癌變”,當“留痕”成為規避責任的“金鐘罩”、粉飾無為的“功勞簿”,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的根本使命,便徹底懸置,淪為鏡花水月!
《若干規定》正是洞察病灶后的一劑猛藥,其破局之道在于,厘清邊界,權責歸位,斬斷“甩鍋”鏈條。要求立足實際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并開展清理規范,《若干規定》為權責錯配畫下休止符——上級法定職責,休想再“擊鼓傳花”;確需基層協同,其資源和權限必須同步下放,“權隨責走、責權對等”。同時,大力拆除“責任狀”、“一票否決”等“形式主義枷鎖”,讓基層干部從無謂的“掛牌”“奪牌”角斗場中解放,心無旁騖,回歸主戰場。
考核革命,實績為王。破除“留痕”積弊,核心在于重塑考核指揮棒。《若干規定》要求考核聚焦實質、大刀闊斧做減法,警惕滑入“內卷化”深淵。各地唯有痛下決心,實現從“數紙片”轉向“看實績”、從“描過程”轉向“問結果”、從“對報表”轉向“聽口碑”等考核體系的根本轉變,真正讓客觀數據、剛性規則,尤其是群眾滿意度成為至高標尺,慎用、少用簡單粗暴的排名,基層干部才能掙脫“做給上面看”的表演焦慮,將心思和汗水,澆灌在群眾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沃土之上。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鐵腕執行。《若干規定》落地生根,需有“動真碰硬”的決心與韌勁。監督之網必須織緊織密,尤其要打通基層“自下而上”的訴求通道,讓任何“增壓”行為無處遁形。唯有讓制度長出“鋼牙利齒”,在實踐中不斷細化、剛化、實化,擠壓“彈性空間”,才能確保減負的甘霖穿透層層阻隔,真正滋潤基層干涸的心田。
破“留痕”虛妄,立“實績”豐碑,既是對《若干規定》精髓的踐行,更是對“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古老箴言的鏗鏘回響。卸下形式主義的千斤重枷,基層治理這駕輕車壯馬,才能滿載民心所向,在民族復興的壯闊征途上蹄疾步穩,一往無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