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亳州市委批準,亳州市紀委監委對亳州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許向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向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券),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既想當官又想發財,企圖利用賄款買官,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許向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亳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許向紅開除黨籍處分;由亳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亳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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